專家意見 - 車位有沒有額外印花稅 ?

 

這與車位投資有什麼關連?

 

首先,請參考以下由稅務局提供的「額外印花稅」簡介

 

財政司司長於 2010 年 11 月 19 日公布,政府將建議修訂《印花稅條例》,在現有的從價印花稅之上,引入一項「額外印花稅」,適用於以個人或公司(不論在何地註冊)名義在 2010 年 11 月 20 日或以後購入,並在購入後二十四個月內轉售的住宅物業交易。政府並已在 2010 年 12 月 3 日將刊憲,以引入「額外印花稅」。

 

 

「額外印花稅」稅率?

 

若賣方持有物業6個月或以內,稅率為15%

 

若賣方持有物業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,稅率為10%

 

若賣方持有物業超過12個月但在24個月或以內,稅率為5%

 

請注意這些「額外印花稅」之外,仍需繳付現有的從價印花稅5% !

 

例如: 賣方持有物業6個月或以內,稅率為15%,再加現有的從價印花稅5%,合共便要繳付20%印花稅。

 

 

誰繳付?

 

買賣雙方須共同及個別承擔繳付額外印花稅的法律責任。

 

 

啟示?

 

魔鬼總在細節上!

 

這是只適用於住宅物業。

 

所以你可以照常進行投資在其他類別的物業,例如:商鋪,寫字樓,工廈和車位!

本文僅供參考,並不代表投資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