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家意見 - 車位投資逃稅個案

 

車位業主,請留意!稅務局於2007年6月成功將一逃稅物業業主繩之於法。

 

此業主將他一個住宅物業連3個車位租出達6年,但並沒有報稅。

 

但是他用銀行戶口收租。

 

另他竟然白紙黑字宣稱 3 個車位皆自用,逃稅達$244,851。

 

結果?罰款 $480,000 及即時監禁12個月。

 

稅局怎查出此個案?

 

當時稅務局長,Alice Lau 解釋,稅局會查銀行戶口,跟蹤資金流向, 查閱文件,會見證人索取口供等。

 

恐怖!

本文僅供參考,並不代表投資建議。